根據江西省公務消費網絡監管平臺需要,為加強各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報賬管理,完善經費支出報賬流程,促進“三公”經費支出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根據省財政廳的統一安排和部署,湘東區財政局近日出臺《湘東區公務消費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并于12月15日下午召開業務培訓會,全面啟動公務消費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對預算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實行網絡監控,達到“全程留痕、陽光運行”的工作目標,讓違規消費“無處遁形”。
該區采取“先試點再鋪開”的方式,在全區選取5個區直單位和2個鄉鎮在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2017年3月1日起全區全面實施。按要求,全區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且有財政撥款的單位發生的“三公”經費支出,報賬時應提供商家出具的稅務發票(或單位內部食堂的結算收據)、公務卡消費銀聯POS機刷卡小票(或銀行轉賬支付憑證)以及在江西省公務消費網絡監管平臺中錄入、上傳、打印的消費明細清單等三項明細賬單(即:稅務發票、銀行票據、消費明細清單),預算單位賬務方可報賬。
監管平臺實行實時預警監控,財政部門根據預算總額、支出標準等設置預警規則,對預算單位“三公”經費支出數據進行自動掃描管理。出現有香煙、會所等按國家規定不能報賬的支出項目,平臺自動預警,預算單位根據有關規定不予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