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財政部巡視整改工作整體要求,四川專員辦積極組織研究討論,對內控操作規程中涉及審批事項的流程、風險和防控措施進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強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規運行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強化六個“明確”,對銀行賬戶管理、進口稅收和增值稅先征后返審批工作補充制定了審批責任追究具體措施。
一是明確追責原則。內控制度中明確內控工作責任追究的工作原則,即依法依紀、實事求是。
二是明確責任風險。責任風險按性質可分為廉政風險、業務風險和機關運轉風險,是指因相關規章制度不健全、工作機制不完善以及執行不到位,導致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業務管理失效和機關運轉不正常的可能性。按照風險來源不同,可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內部風險進一步細分為制度流程風險和廉政風險。按照風險等級不同,又可分為一般風險和重大風險。
三是明確責任范圍。責任追究包括過失責任和廉政責任,過失責任是指工作人員在審批過程中,因疏忽或過失未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和要求;廉政責任是指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及他人謀取利益,導致未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和要求。
四是明確追責方式。從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司法處分四個方面進行追責,具體包括:提醒談話、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年度考核時撤銷評優資格、調離崗位、免去職務、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追責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單位內部追責不能代替紀檢監察和司法處理。
五是明確追責程序。追責程序分調查階段和處理階段。發生審批責任風險事件,具體經辦處室應第一時間報告辦內部控制辦公室,對隱瞞不報的,加重處理。內控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約談、強制離崗、待崗、組織調查等方式對風險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提出風險事件解決方案、風險定級和責任追究建議并報財政部內控辦及相關部門。待查明原因、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后,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責任追究。
六是明確“一崗雙責”制度。對出現審批失職失責的,既要追究經辦人直接責任,又要追究有關處室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經財政部內控辦認定為重大風險事件的,還需追究辦領導責任及辦黨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