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制發了《平泉縣關于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稅的意見》等相關文件,完善成員單位職責,明確工作思路和方向。定期召開財稅部門聯席會議,日過問、旬調度、月通報、季分析,有力促進成員單位協調聯動。
二是積極開展綜合治稅行動。強化涉稅信息收集比對分析,積極開展鐵選業、餐飲業、“以電控稅”、“以地控稅”等綜合治稅專項行動36項,查補入庫稅款1.08億元。
三是利用“互聯網+”平臺。在原有綜合治稅系統平穩運行的基礎上,引進了“金鷹稅源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了覆蓋縣、鄉、村三級的立體稅源監控網絡。加強涉稅信息收集比對分析,為稅務部門征稅提供可靠依據。目前,已采集涉稅信息6.8萬條,為稅務部門征稅提供了可靠依據。
四是建立考核應用機制。將全縣各鄉鎮和涉稅部門綜合治稅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縣政府年度綜合考核,并對各專項行動及時跟進定期通報。建立綜合治稅工作與部門年度經費預算掛鉤機制,將綜合治稅工作開展情況與各單位經費掛鉤,有效調動部門積極性,確保綜合治稅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