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辦內部控制操作規程,有效防范廉政風險、業務風險和機關運轉風險,天津專員辦監督檢查處牽頭組織各處室開展內控自查評價工作,對2016年開展的審核審批、監繳監控、檢查核查、公共關系、公文運轉、預算資產財務及人事管理等事項,由各處室對照《天津專員辦內部控制操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全面進行自查評價,提出改進措施。
此次自查評價工作主要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各處室按照《規程》認真梳理各項業務及流程,查找各項目存在的薄弱環節及風險點,明確風險類別、等級和責任主體,進行落實整改;二是關注《規程》內容與現行制度規定不符的情況,對業務事項重新梳理,對《規程》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三是梳理是否存在未納入《規程》的業務事項,對此類事項進行補充,確保《規程》涵蓋處室所有業務事項,并將業務節點和風險防控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