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南川區資助政策體系,推進教育機會公平,實施精準扶貧幫困,區財政采取“四強化”推進該區普高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工作。
一是強化統籌協調。區財政和區教委牽頭,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實施,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密切配合,部門和單位之間“不推諉,不缺位”。區財政負責落實經費預算和資金撥付,區教委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宣傳,扶貧、民政、殘聯負責學生資格認定和按規定為學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做到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協調配合,把免學費工作做細、做實。
二是強化基礎管理。公辦學校不得因免學費而提高其他收費標準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要按“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則,向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退還實際收取的學費;民辦學校要按該區公辦學校退費標準退費,學費標準高于該區同類型公辦學校的部分可不退還學生,低于的按學生實際繳納學費標準退費。
三是強化資金管理。區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補助資金和本級財政配套資金,并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以編制2017年預算為契機,加強普通高中預算管理,細化預算編制,嚴格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監督。加強學校財務資產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嚴格支出標準和范圍,確保免學費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
四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監督檢查和信息公開,按規定公布政策落實情況,并接受社會監督。區財政、區審計和區教委將不定期對免學費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或專項審計,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學校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