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抓好脫貧成效“查漏補缺”。針對合力攻堅氛圍不濃、主體參與意識不強、干部幫扶到位不夠、整體脫貧認識不足、后續發展力度不夠、檔案資料管理不善等突出問題,扎實開展脫貧攻堅“回頭看”工作,消除麻痹大意、盲目樂觀的心態。以扶貧項目建設、扶貧資金審計為重點,開展全縣扶貧對象動態 管理和檔案資料現場培訓會,幫扶干部入戶對接貧困戶,做好調查評估及貧困戶檔案資料的完善,以通過鄉鎮交換檢查進行模擬驗收。
二是全面打響脫貧摘帽“百日攻堅”。成立督查組,實行“每月暗訪、每月督查、每月通報”工作制度,開展常態化的明察暗訪、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或者搞數字脫貧、假脫貧的幫扶干部“動真格、抓典型”,嚴肅追究失職瀆職責任。
三是全面建立精準脫貧“后扶機制”。全縣整體脫貧摘帽后,堅持“脫貧不脫鉤、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幫扶”的后續扶持原則,按照“政策不變、隊伍不散、干勁不松、力度不減、人員不撤”的要求,持續加大對“三留守”人員、教育扶貧資助、大病醫療救助、基礎設施改善提升、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明確每個政策所針對的群體,列出切實可行又實實在在的惠民政策。
四是全面充實資金投入。切實加大扶貧項目資金整合投入力度,集中投向各類扶貧攻堅與后續扶持項目建設。強化主體監管職責,全面建立監管體系,完善流程監管辦法,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并發揮出最大的扶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