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吳川市以財政改革為抓手,認真加大各項資金統籌管理,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嚴肅財經紀律。硬化預算約束,加強預算執行監督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強化單位財務管理,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實現對單位財務活動的全過程、全方面監督。
二是加強資金統籌。對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將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領域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將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作為加強預算管理的重要措施,對兩年以上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用于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做到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兩結合”,將監督檢查貫穿于財政資金運行的全過程,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重點檢查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社保、強農惠農、集體“三資”管理等領域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等嚴重問題,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是嚴控一般支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壓縮“三公”經費,切實降低行政成本。進一步加快專項資金審批進度和資金撥付,加強支出預算執行的管理,促進支出進度的均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