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瀏陽市財政局采取五項措施,扎實構建安全、透明的鄉鎮財政監督環境。
一是建立定期監督檢查機制。每季度對全市所有鄉鎮進行抽查,每半年對全市所有鄉鎮實行巡查,抽巡查工作分別由監督局、鄉財局負責牽頭,局機關和財政所的業務骨干采取隨機抽查和交叉檢查。
二是建立協同檢查機制。聯合市紀委、審計、稅務等部門根據聯動協查責任分工開展聯合檢查,切實加強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監管。通過通報問題和典型案例,增強財政監督威懾力,切實發揮監督檢查震動效應和管理效應。
三是建立績效評價機制。開展專項資金“三年行動”績效評價,將水利、教育和林業三大類專項資金納入 “三年行動”績效評價范圍,加強了對涉農資金的監管,有力助推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四是建立鄉鎮財政聯點機制。全局每個科室負責聯系1-2個財政所,督促各財政所按時報送信息、完成稅收任務,對鄉鎮財政業務進行“一對一”的輔導和咨詢,有力推動財政事業更好地發展。
五是建立鄉鎮財力保障機制。完善市鄉財稅分成體制,兌現分成獎勵,激發鄉鎮理財熱情;穩步加大村級運轉經費投入,確保村級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