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因病致貧返貧問題,是脫貧攻堅戰中的“堅中之堅”。近日,重慶優化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精準施治,從調整資助參保政策、提高救助標準、擴大重特大救助病種等政策入手再提醫療救助水平,全面筑牢防止因病致貧返貧的“保障網”。按截至2016年二季度末全市193萬救助對象測算,醫療救助資金預計年支出11.5億元,與2015年度支出相比增支4億元,增加的支出通過爭取中央支持、盤活存量、預算安排等渠道保障。
一提醫保參保資助標準。明年起到“十三五”末,對醫療救助對象參加一檔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全額資助重點救助對象繳納的個人參保費用,其他救助對象繳納的個人參保費用由去年定額資助80元調整為按當年參保標準的70%資助,對自愿參加二檔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由去年定額資助100元調整為按當年一檔全額標準資助。
二提門診醫療救助標準。加大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的救助,對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對象中需院外維持治療的重殘重病人員、80歲以上的城鄉低保對象,其普通疾病限額門診救助標準由3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對其它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孤兒、在鄉重點優撫對象,門診救助年封頂標準由2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三提基層就醫救助標準。對重點救助對象在一級、二級醫療機構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不低于80%;對其他救助對象在一級、二級醫療機構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不低于70%。提高救助比例后,救助對象在一級醫療機構就醫政策范圍內的自負比例由6%下降到4%,下降2%,在二級醫療機構政策范圍內自負比例由12%下降到8%,下降4%。
四提重大疾病救助標準。將地中海貧血、白血病等費用較高、需長期治療的特殊病種納入重特大疾病特殊病種范圍救助。細化重性精神病救助病種,將精神分裂癥、躁狂癥、焦慮癥等肇事肇禍精神病特殊病種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將低收入救助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重度1、2級殘疾人,民政部門建檔困難群眾)和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的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由不低于50%提到60%,提標后,其與重點救助對象的報銷比例差距由20%減到10%,重點救助對象重特大疾病特殊病種救助報銷比例不低于70%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