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自2014年啟動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工作以來,實施“1234工作舉措”,積極探索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2014—2016年通過“20%,60%,100%”的比例逐步將除保障全區基本運行以及續建建設項目外的資金全部納入績效評價范圍。
樹立一個意識,通過全覆蓋、抓重點的方式對納入預算績效管理的部門分類型開展培訓,樹立部門“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預算績效意識。
建立兩大機制,建立工作機制,建立起政府主導、人大和政協監督、財政牽頭、各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建立制度保障機制,出臺6個文件,宏觀從主要目標、實施規劃等提出要求,微觀從操作細則、實施流程等進行規范。
抓住三大環節,事前環節編制績效目標,將項目支出全部納入績效目標的編制范圍,并引入專家、中介等第三方力量對重點項目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事中環節開展運行跟蹤,整合各方力量,對重點項目開展績效運行跟蹤,促使單位糾正偏差,保障績效目標順利實現;事后環節開展績效評價,通過部門自評、財政及第三方重點評價等方式對項目開展績效評價,梳理相關問題,督促部門整改。
突出四個特點,整體性,初步搭建起涵蓋績效目標編制、績效運行跟蹤、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重點環節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創新性,探索改革評價類型,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擴展到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規范性,統一操作細則,對各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流程進行規范;統一指標體系,建立三級共性指標體系。公正性,引入行業專家和第三方中介機構,邀請人大代表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科學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