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是專員辦業務進一步嵌入預算管理并做深做實的的一項重要內容。湖北專員辦在加強與屬地中央預算單位溝通宣傳的基礎上,抓住基礎數據、重點項目和新增資產三項重要內容,全面審核,從嚴把關,切實做好部門預算審核工作。
一、注重比對分析,核實基礎數據。一是核實編制人數。嚴格按照中編辦文件或者主管部門下達的人員編制證明材料認定編制人數。二是核實實有人數。將編制文件,實發工資表、新入職人員到崗證明以及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職人員構成及工資發放情況等材料進行綜合比對,認定截止2016年7月31日在編在崗行政編制人數、事業編制人數以及各職級人數。三是做好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人員審核。從申報單位機構編制、職能和現有人員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從嚴把關,確保編制內新增在職人員的合理性,新增離退休人員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四是核實津貼補貼標準和補發月份。嚴格按照部綜合司提供的津貼補貼測算標準,對部分屬地中央預算單位的填報數據進行審核,對不一致的標準予以調整;嚴格按照審核口徑,對不屬于補發范疇的經費需求,補發月份一律核減。
二、注重兩個覆蓋,做好項目審核。一是做到審核范圍全覆蓋。對于預算司重點標識的項目全部進行審核;對于預算司沒有標識但部門司已做標識的部分項目,按照10%的比例進行了抽樣審核。二是做到審核內容全覆蓋。所有審核項目,均對其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績效目標進行全面審核。其中,重點關注了項目的分年支出是否合理、項目支出內容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延續項目2015年度及2016年上半年執行情況。
三、注重三個結合,做好資產審核。一是結合國有資產清查結果以及2015年決算報表,分析申報單位資產存量情況,核實資產存量的真實性。二是結合現有政策規定和單位履職需要,審核新增資產配置的合規性。按照公車改革有關政策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發改投資〔2014〕2674號),審核行政和參公管理單位新增車輛和租用辦公用房需求,對超出車改政策規定范圍的新增車輛數量予以核減,對資金安排超出項目規模、面積超標、以及填報范圍錯誤的租用土地、辦公用房、業務用房予以核減。三是結合報廢更新計劃以及資產存量情況,審核新增資產配置的合理性。按照總量控制原則,根據屬地中央預算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分析判斷報廢資產是否合理、必要,在此基礎上從嚴控制新購資產數量和規模。尤其是對于新增車輛,僅審核同意新增必要的其他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