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攀枝花市開展整頓關閉煤礦工作以來,攀枝花市財政局多措并舉,嚴格執行中央、省里的有關文件精神,積極推進了全市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
一是科學合理分配中央、省級獎補資金。今年,省財政廳預撥攀枝花市2016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獎補資金6362.94萬元。市財政局認真研究獎補資金管理使用有關政策,多次與市縣兩級相關部門溝通協商,根據縣區實際,及時將獎補資金全部下達到相關縣區。
二是積極籌措市級獎補資金。經前期的工作調研,市財政擬定了《關于撥付關閉煤礦和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市級獎補資金相關問題的請示》,上報市政府籌集市級獎補資金方案,待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三是制定實施細則,規范資金使用。為進一步規范攀枝花市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獎補資金使用,市財政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牽頭草擬《攀枝花市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獎補資金實施細則》。現經市政府審定,已通過《關于印發<攀枝花市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獎補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正式發文執行,下發各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