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預算管理。堅持“厲行節約、關注民生”原則,從嚴壓縮支出預算,嚴格控制部門的一般性公用經費,做到在上年基礎上只減不增,從源頭控制支出盤子。大力優化支出結構,壓縮會議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嚴格控制小車經費、考察培訓費等費用,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二是強化規范支出,在年度預算執行時,著力規范支出程序,確保先有指標,后有撥款,對公用經費原則上不予追加,支出按規定審批程序辦理,所有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是強化支付管理。將財政資金全部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嚴格規范資金審批流程和資金使用權限,嚴格審核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標準,確保公務接持費用減少。堅持將專項資金撥付通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直接撥付到項目民生工程受益人或項目實施單位,最大限度的減少中間環節,防止資金截留、挪用等現象發生。
四是強化投資評審。將支出關口前移,針對全部政府性投資工程均實行財政投資評審,對各專項資金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跟蹤問效,最大限度的節約財政資金,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五是強化監督檢查。完善內控制度,明確監管職責,建立股室管理與專職監督之間高效順暢的工作協調機制,實現“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定期不定期開展內部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邊查邊改。加大對涉農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管好老百姓的“錢袋子”,提升財政資金支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