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閑置資產管理。雞澤縣財政局在去年資產核實的基礎上,對單位出租、出借、閑置的國有資產進行了“臺賬式”管理。即:從資產的管理主體、承租人、租賃日期、租金、合同簽訂等方面對資產進行了登記造冊,并由單位一把手簽字寫出承諾書,承諾保證對國有資產不進行私自買賣、出租、出借,如有工作需要,必須經縣政府同意后才可實施,否則將對單位一把手進行追責。
在資產收入管理上,經縣政府同意批準后的出租、出借國有資產,資產收入全額上繳財政非稅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出租、出借收入應收盡收,應繳盡繳。同時,單位對出租、出借資產的收入憑據,要求單位以繳款憑據的復印件到國有資產管理科備案,確保出租、出借收入全額上繳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