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幫助解決資金困難。對有訂單、暫時出現資金困難的企業,優先風險緩釋基金和政策性擔保融資支持;實施“助保貸”政策,設立5000萬元“融資風險資金池”,幫助無法提供足額有效擔保的中小企業獲得貸款;完善貿易融資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
二是鼓勵企業創新發展。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并在用地、人才和稅收增量等方面給予獎勵補助,用于研發投入和人才引進,提升國際競爭力。
三是支持開拓國際市場。對參加重點境外展會的企業,全額補助展位費用;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提高保費補貼比例,對小微企業保費補貼提高到50%,推動擴大出口規模;通過財政獎補,支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內外貿結合市場、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等新業態,對取得省級認定的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