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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4月12日訊(記者 杜丁)因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形成的關聯交易,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靈康藥業及實控人陶靈萍等被處罰。
今日,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靈康藥業”603669.SH)發布公告稱,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西藏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靈康藥業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形成的關聯交易,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西藏監管局擬決定:對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元罰款;對陶靈萍給予警告,以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身份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以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身份處以五十萬元罰款,合計處以兩百萬元罰款;對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張俊珂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根據媒體之前報道,1月10日晚,靈康藥業公告,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總經理陶靈萍近日分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陶靈萍立案調查。此次立案調查主要涉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公司董事長、董秘此前還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經查,2021年1月4日、3月10日,靈康藥業分別向控股股東全資子公司浙江靈康益冠實業有限公司轉款10000萬元、5000萬元,兩筆款項分別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3月31日轉回,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其支付的資金占用利息合計149.38萬元。上述轉款無實質性交易,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靈康藥業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資料顯示,靈康藥業是一家集醫藥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創新型集團企業。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015年5月在上交所上市。
靈康藥業2022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2年虧損1.57億元至1.96億元,同比上年下降338.23%至397.4%。其實自2020年起,靈康藥業連續出現營收凈利雙降的情形,并于2022年前三季度出現凈利潤首虧。2020年,靈康藥業的營收、凈利潤分別同比下滑38.78%、20.6%,分別為10.01億元和1.6億元;2021年,公司營收再度同比下滑26.04%至7.4億元,當年凈利潤跌破億元,為6590.36萬元,同比下降58.83%。2022年前三季度,靈康藥業的凈利潤虧損6947.34萬元,同比下降188.07%,營收2.51億元,同比下降6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