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8日訊 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網站昨日公布了《關于對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1〕130號)》。經查,王立群作為北京漢邦高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邦高科”,300449.SZ)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漢邦高科2018年發行股份并支付現金購買北京金石威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100%股權并配套募集資金時,存在向認購方“泰達宏利中兵投資2號定增”的資金來源方華鑫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做出保底收益承諾的情形,違反了《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1號)第十七條的規定。
現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1號)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決定對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王立群應遵守資本市場法律法規,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北京漢邦高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企業,于2004年10月9日成立,于2015年4月22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300449。公司的主要業務為安防產品的生產與銷售,銷售及安裝監控系統等。截至2021年7月22日,公司大股東為王立群,持股比例11.41%。漢邦高科2021年半年報顯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兼總經理為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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