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2日訊 昨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了關于對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格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2019年12月2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唐智控”)實際控制人胡慶周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賽格集團轉讓其所持部分英唐智控股份后,賽格集團合計持有英唐智控股份5590萬股,占英唐智控總股本的5.23%。
2020年9月8日,賽格集團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英唐智控股份1800萬股,占英唐智控總股本的1.68%,持有比例由5.23%降至3.55%。賽格集團在持有英唐智控股份的比例減少至5%時,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內停止賣出英唐智控的股票。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賽格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官網顯示,賽格集團成立于1986年1月,2003年實現“債轉股”后,成為股權多元化的集團企業,目前公司股東為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鯤鵬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5.31億元。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賽格集團總資產108.60億元,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31.14億元。賽格集團擁有二級企業13家,三級企業34家,其中深賽格(000058)、華控賽格(000068)為“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圳深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為新三板上市公司。賽格集團共有8000余名員工。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 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后,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2 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報告、公告以及其他相關義務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暫停或者停止收購等監管措施。在改正前,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得對其持有或者實際支配的股份行使表決權。
以下為原文:
深圳證監局關于對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唐智控)實際控制人胡慶周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你公司轉讓其所持部分英唐智控股份后,你公司合計持有英唐智控股份5,590萬股,占英唐智控總股本的5.23%。
2020年9月8日,你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英唐智控股份1,800萬股,占英唐智控總股本的1.68%,持有比例由5.23%降至3.55%。你公司在持有英唐智控股份的比例減少至5%時,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內停止賣出英唐智控的股票。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深圳證監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