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3日訊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一起案件顯示,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京徽芝堂藥業有限公司因犯單位行賄罪,被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判決書顯示,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京徽芝堂藥業有限公司在向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申請辦理羚羊角、穿山甲片等野生動物制品庫存認定及銷售許可過程中,兩公司原負責人楊福山為加快審批速度,謀取競爭優勢,于2009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給予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站長王某財物,共計人民幣400萬元和百達翡麗牌手表2塊(經鑒定價值人民幣72.27萬元)。
法院判決書
2019年10月,楊福山向北京市西城區監察委員會投案。
法院認為,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京徽芝堂藥業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單位行賄罪;楊福山作為兩家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亦構成單位行賄罪,均應依法予以懲處。鑒于楊福山系主動到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可對其依法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根據法院判決,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京徽芝堂藥業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楊福山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中藥飲片加工、銷售;普通貨運;醫藥工藝技術開發、咨詢;中藥包裝材料設計、分裝、代儲、技術服務,中藥保健品分揀、切片,整理服務等。北京徽芝堂藥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中藥飲片生產(凈制);零售藥品;普通貨運;醫藥技術開發與咨詢;中藥包裝材料設計等。楊福山持有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60%股份,持有北京徽芝堂藥業有限公司30%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