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0日訊 (記者 吳佳佳)20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介紹新冠疫苗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國家衛生健康委醫藥衛生科技發展中心主任鄭忠偉回應“我國新冠疫苗緊急使用是否冒進”時表示,在高風險人群中開展疫苗的緊急使用,是保護他們的生命健康安全非常有必要的一個手段。
鄭忠偉表示,一段時間以來,我國北京、黑龍江、新疆、大連、青島等地出現了小規模聚集性疫情,表明我國境內反彈壓力巨大,我國一些人群在抗疫過程中始終是高風險人群,比如邊境口岸人員、到高風險地區援助和工作的人員、城市基本運行的公共服務保障人員等,他們都面臨巨大的新冠疫情感染的風險。開展疫苗的緊急使用是保障他們安全的必要手段。新冠疫苗的緊急使用根據我國《疫苗管理法》《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相應程序啟動,啟動后經過層層論證審批,滿足WHO的規則。獲得緊急使用后,中國向WHO駐華代表處通報,得到認可。
鄭忠偉透露,我國在推進新冠疫苗緊急使用的過程中,進行了非常嚴格的專家論證,優選了緊急使用疫苗。我國的緊急使用疫苗是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全部完成了動物實驗和臨床一期、二期實驗,且一期、二期實驗也取得了非常好的安全性指標和免疫原性指標。此外,在正式啟動新冠疫苗緊急使用之前,優選的疫苗已經獲批開展三期臨床試驗。就目前來看,我國開展三期臨床試驗大規模的人群數據,再次驗證了我國新冠疫苗緊急使用優選疫苗的安全性和一定的有效性證據。
另外,在開展新冠疫苗緊急使用過程當中,我國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是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組織實施的,并且建立了非常嚴格的受種人員的篩選,不良反應的監測和應急救治,接種后的跟蹤工作方案。到目前為止,我國開展的新冠疫苗緊急使用過程中,所有人員還沒有嚴重不良反應的報道,部分到高風險區域去工作的人群,也沒有發生感染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