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網站近日發布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2020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呼倫貝爾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呼倫城投”)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及存續期間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2019年3月,呼倫城投將某公益性資產無償劃出體外,劃轉資產占公司2018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6.69%,但其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和持有人會議告知義務。
二、呼倫城投未就資產劃轉事項及時進行財務處理,導致披露的2019年1季度、半年度和3季度財務報表未能準確反映公司財務情況。
三、延遲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和2019年一季度財務報表。
四、呼倫城投在“18呼倫城投PPN001”定向募集說明書中表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但實際上未予制定。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呼倫城投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呼倫城投黨委書記、董事長柴冠輝和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順予以通報批評。
呼倫貝爾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城投集團”)是2012年經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一家綜合性國有獨資公司,全國城投協作聯絡會會員單位,其前身是創建于2006年5月的呼倫貝爾市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政府性融資平臺,參與政府性項目的融資建設。注冊資金20億元,截至2018年底,總資產1171.58億元,凈資產773.78億元,資產負債率33.95%,現有職工近423人,集團公司和下屬投資公司信用級別均為AA,在2017年中國城投公司百強(總資產)排名榜上列第29位。柴冠輝任董事長。
以下為原文:
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
(2020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
呼倫貝爾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呼倫城投”)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及存續期間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2019年3月,呼倫城投將某公益性資產無償劃出體外,劃轉資產占公司2018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6.69%,但其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和持有人會議告知義務。
二、呼倫城投未就資產劃轉事項及時進行財務處理,導致披露的2019年1季度、半年度和3季度財務報表未能準確反映公司財務情況。
三、延遲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和2019年一季度財務報表。
四、呼倫城投在“18呼倫城投PPN001”定向募集說明書中表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但實際上未予制定。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呼倫城投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呼倫城投黨委書記、董事長柴冠輝和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順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