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財政廳、人社廳近期發(fā)布通知,明確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這是該省連續(xù)第16年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一是提高傷殘津貼標準。適當向重度傷殘職工傾斜,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0元、185元、170元、160元。
二是提高生活護理費標準。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的護理費標準分別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2880.7元、2304.5元、1728.4元。
三是提高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工亡職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據測算,本次待遇調整涉及工傷人員約4.3萬人,全省工傷保險基金年增加支出約46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