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交所公告,太極集團董事會秘書蔣茜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次收到的政府補助,累計或單筆金額多次達到應當披露的標準,但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蔣茜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前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來源:上交所官網
經查明,2020年1月2日,太極集團披露公告稱,自2019年1月至公告披露日,累計收到各類政府補助共8518.45萬元,其中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7401.81萬元,占2018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為105.34%。根據上述公告,截至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1127萬元,占2018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為16.04%,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但公司未及時披露。
同時,2019年4月22日、11月27日、12月22日,公司分別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791萬元、2760.17萬元和997.45萬元,占2018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分別為11.26%、39.28%和14.2%,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單筆均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但公司均未及時披露。
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公告稱,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累計收到各類政府補助共6216.69萬元,其中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5424.11萬元,占2019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76.58%。根據上述公告,2020年3月18日,公司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累計760.04萬元,占2019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10.73%,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但公司未及時披露。
同時,2020年5月29日、6月23日,公司分別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1353.00萬元、1611.61萬元,占2019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分別為19.10%、22.75%,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單筆均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但公司均未及時披露。
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次收到的政府補助,累計或單筆金額多次達到應當披露的標準,但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公司前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第2.3條、第11.12.7條等有關規定。時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蔣茜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前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2.2條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上交所表示,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對太極集團時任董事會秘書蔣茜予以監管關注。
上交所要求,公司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并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資料顯示,太極集團全稱重慶太極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從事中、西成藥的生產和銷售,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截至6月30日,公司董事會秘書仍為蔣茜。
根據太極集團半年報,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7.54億元,同比降6.4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21.76萬元,同比驟降88.53%。
二級市場方面,13日早盤,太極集團所在的制藥板塊漲幅靠前,板塊內個股多數飄紅。截至發稿,太極集團跌1.23%,報16.0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