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0月12日電 據北京醫保局官網12日消息,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調整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到,2021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通知》提到,2021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調整為:城鄉老年人每人460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4260元/年,個人繳費每人340元/年;學生兒童每人197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1645元/年,個人繳費每人325元/年;勞動年齡內居民每人279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2210元/年,個人繳費每人580元/年。
《通知》提到,2021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新增部分由市、區各負擔50%。城鄉老年人市級財政補助1900元/年,區級財政補助2360元/年;學生兒童市級財政補助592元/年,區級財政補助1053元/年;勞動年齡內居民市級財政補助875元/年,區級財政補助1335元/年。
《通知》提到,2021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通知》提到,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30404元。
《通知》還提到,2020年城鄉居民因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的,2021年集中參保期開始后不再延續疫情補繳補支政策。(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