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江蘇銀保監局發布針對渤海銀行的三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蘇州分行兩家分行因存在存貸款掛鉤行為等,共計被罰195萬。
信息公開表顯示,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存在貸款資金回流用于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在存貸款掛鉤行為、為同業投資業務違規提供信用擔保等違法違規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江蘇銀保監局對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577.56元、罰款12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圖源于銀保監會網站
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一名責任人因對該行貸款資金回流用于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江蘇銀保監局對其作出警告并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與此同時,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因存在存貸款掛鉤行為、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提供融資等,被江蘇銀保監局罰款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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