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27日電 因違規進行表決權委托,深交所27日向騰邦集團有限公司及鐘百勝下發監管函。此前,9月23日,騰邦集團及鐘百勝剛因同一件事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警示函。
監管函指出,2020年9月24日,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邦國際”)披露《關于關于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顯示:騰邦集團及鐘百勝作為騰邦國際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2019年6月,將所持有的騰邦國際股份174,470,796股(占騰邦國際總股本的28.30%)的表決權委托給大晉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史進,以下簡稱大晉投資)行使,該次表決權委托完成后騰邦國際實際控制人由鐘百勝變更為史進。
2019年8月,騰邦集團及鐘百勝單方面撤銷表決權委托協議,同日將所持有的騰邦國際股份171,394,296股(占騰邦國際總股本的27.80%)表決權委托給中國科學院行政管理局下屬企業中科建業高新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建業),該次表決權委托完成后,騰邦國際實際控制人變更為中國科學院行政管理局。
2020年5月,騰邦集團及鐘百勝與中科建業簽署表決權委托解除協議,騰邦國際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鐘百勝。
深交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的規定。請騰邦集團及鐘百勝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此前,9月23日,騰邦國際公告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警示函,因存在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規進行表決權委托、未按規定減持股份3項違規行為。根據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決定對騰邦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騰邦集團官網信息顯示,騰邦成立于1998年4月,是具有競爭力的商業服務中國民族品牌。公司秉承“誠信正直、勤勉堅持、贏”的堅定信念,聚焦“旅游、物流、投資”三大實業,六大產業集團(騰邦旅游集團、騰邦商旅集團、騰邦航空集團、騰邦物流集團、騰邦資產集團、騰邦投資集團)高效協同。(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