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代客炒股”、營業部合規缺陷等問題,湖北證監局、四川證監局、廣東證監局相繼對多家券商分支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出具了罰單。
中國證券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上半年全國證券公司分支機構數量已突破1.2萬家,頭部券商數百家分支機構已成標配。目前,券商分支機構的合規問題隨著市場行情走好、監管下沉而密集暴露,如何加強和落實對各分支機構的合規風控管理,再度成為券商重要議程。
拷問證券分支機構內控
今年股市熱度再度提升,但整體“箱體運動”、板塊輪動節奏多變的格局讓普通投資者操作難度上升,一些券商營業部、分公司“代客炒股”(操作客戶賬戶進行證券交易)的違規行為在此期間亦有所攀升。
近日,湖北證監局對萬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和證券”)湖北分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措施的決定。根據湖北證監局的披露,該分公司存在“公司時任負責人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違規買賣股票,公司未能及時發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公司向監管部門提供的材料存在虛假和遺漏;公司時任負責人不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違規向客戶推薦股票;公司時任負責人離崗未報備并在強制離崗期間仍然履職”的違規行為。
湖北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反映該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
而除了萬和證券,近期還有券商營業部員工個人也因為“代客炒股”而被出具警示函。民生證券武漢分公司近期也收到了湖北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是該公司負責人兼任合規管理人員,導致合規管理人員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職務;合規管理人員資質不達標。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出具警示函。
中國證券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上半年,133家券商中有105家擁有分支機構;同時,105家券商共擁有1602家分公司和10548家營業部。也就是說,納入統計的105家設有分支機構的券商,總計有12150家分支機構。梳理來看,這105家券商中,頭部券商分支機構數量均在數百家級別,其中分支機構數量超300家的券商就有8家。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目前不少券商都在內控方面專門對營業部提出要求。例如方正證券近日披露的修訂后的《內部控制制度》中,就業務控制方面提出,“統一制訂營業部、區域分公司業務規程、管理制度和主要業務流程。建立完善的營業部崗位責任制度,按不同崗位賦予相應的責任和職權,各崗位間相互配合、相互監督、相互制約。”而對于客戶賬戶,也提出“制定統一的股東賬戶和資金賬戶管理制度, 妥善保管客戶的開戶資料,嚴格客戶資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權審批制度”等要求。
實際上,龐大的分支體系拷問著券商的合規風控,同時也對監管系統提出更高的監管要求。
今年5月,深圳證監局發布公告稱,“將通過分類監管、建立主要聯系機制、充分發揮協會自律作用等手段強化分支機構監管。”具體來看,深圳證監局引入轄區證券分支機構分類監管機制,配置監管資源。同時建立主要聯系單位機制,例如券商總部指定在深分支機構的其中一家(主要是分公司)作為主要聯系單位,負責統籌協調、做好監管要求傳達落實、分支機構合規管控、投訴與舉報處理、信息報送、監管咨詢等工作。
各梯隊券商合規壓力猶存
如果將上述券商分支機構收到的罰單歸為經紀業務板塊合規、內控問題,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券商投行業務近期也頻頻因為違規行為而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其中,江海證券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股票質押業務三大業務時,均存在違規情形。證監會決定對江海證券采取暫停債券自營業務6個月、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而海通證券則是在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由此,海通證券及兩名保薦代表人均被出具了警示函。此外,近期華龍證券也被查處在保薦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有違規情形。
可以看到,各梯隊券商均在近期因為各業務領到了“罰單”。而這些“罰單”最終在券商分類評級方面造成的影響,亦因為今年7月證監會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的《關于修改<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修訂》),而較以往有所不同。
例如,過去公開譴責、限制業務活動等扣2.5分的條款,修改后將根據限制業務活動的期限是否在6個月以下、以上而分為扣2.5分、3分。同時,董監高人員因對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從每次扣3分,修改為按時間是否超過1年來擬定扣分標準,即在1年以下或者公開譴責的扣2.5分,但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超過1年的,每次扣3分。
證券公司分類是指證監會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持續合規狀況為基礎,結合公司業務發展狀況,評價和確定證券公司類別,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根據分類結果實施區別對待的監管政策。其中包括對不同類別證券公司規定不同的風險控制指標標準和風險資本準備計算比例,繳納不同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比例,并在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區別對待。
此外,分類結果還將作為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發行上市、確定新業務、新產品試點范圍和推廣順序的條件和依據。因此,對于券商而言,在經營過程中“少扣分、多加分”極為重要。
不過,整體來看,隨著7月上述《修訂》的落地,各梯隊券商的合規要求還需加碼。中航證券非銀分析師胡江對上述《修訂》曾提到,其是繼2010年、2017年兩次修訂后再次迎來的新的版本升級。其影響在于“對證券公司合規、風險要求趨嚴。新的分類監管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對證券公司及其人員被采取處罰處分措施的扣分規則,明確對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嚴重失效等情形予以調降分類級別的依據”等。
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結果顯示,納入統計的98家(全行業132家券商中有34家與母公司合并評價)券商中,32家券商評級上升,25家評級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