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國務院新聞辦2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有關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的相關情況。
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在城市,2013年至2018年,土地出讓支出中用于農業農村的支出合計為1.85萬億元,僅占土地出讓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讓收入的6.6%。
為此,中辦、國辦日前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 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就是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和制度安排。
中央農辦副主任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韓?。好鞔_從“十四五”第一年開始,各?。▍^、市)要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區、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
韓俊介紹說,《意見》提出了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計提方式、統計口徑、資金調劑機制、管理方式等5大重點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