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5日訊 (記者正分 唐海濤)9月10日,浙數文化發布公告擬投入資金4.7億元完成對北京金閣樓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下稱金閣樓公司)的全資收購和后續增資,其中0.998億元為股權收購款,3.702億元為后期增資款用于數據中心項目建設等用途。
據浙數文化發布的公告顯示,金閣樓公司的主要資產便是位于北京益園文創產業園的1000 個機柜的數據機房。在浙數文化的公告中,這些數據機房已有不少投產運營。不過,事實可能并非如此。
在9月10日浙數文化收購公告發布當天,記者發現金閣樓公司還涉及一起開庭案件。在浙數文化發布收購公告的數天后,9月18日北京一家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商業糾紛案件。此案的原告為南通某建設公司,被告方分別為金閣樓公司和北京某研究所下屬國企。此次公開審理的案件也把金閣樓公司大數據機房的真假虛實首次放到臺面,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全程觀看了此次庭審。
此次庭審原被告雙方均是委托律師出庭,庭審中原告被告的雙方代理人圍繞金閣樓數據中心建設費用的結算問題展開交鋒,其中兩名被告金閣樓公司和北京某研究所下屬國企共同委托了律師。庭審進行一半時,金閣樓公司代理人要求原告賠償其未能按期竣工而給金閣樓公司造成的運營損失,并當庭提供了一份同行業企業與客戶之間簽訂的數據托管合同價格,以期作為賠償金額的依據。
此時審判長問,為何不直接提供金閣樓公司與客戶的合同?金閣樓公司的代理人稱,“我們的設備因為有電路的問題,現在不好租,是這么個情況....所以沒有符合市場價格的...”審判長再問,“為何不提供本案涉及設備的價格?”此時審判長加重了語態問道,“現在沒租出去?”金閣樓公司代理人就此回復為:“對,現在沒租出去,一直空著”。
如果按照金閣樓公司律師在9月18日庭審中所說,金閣樓在益園的大數據中心機房設備是“因為電路原因.....現在沒有租出去,一直空著”,故而沒有向審判長提供該公司與客戶就數據服務簽訂的合同,只能從同行業兄弟公司找來合同作為要求賠償的證據。
而浙數文化在9月10日的收購公告中則是完全不同的一番說法,在涉及金閣樓公司數據中心的現時業務描述時,浙數文化作此公告:
“金閣樓主要業務系數據中心運營和維護,目前運營北京益園工業園區內功耗3KW 的 1,000 個機柜數據中心項目(以下簡稱“一期項目”)。一期項目土地和廠房為租賃性質,目前情況正常,建設的 1000 個機柜已投入運營。且金閣樓已與客戶開展業務合作,約 500 個機柜提供客戶租賃使用。金閣樓在北京益園工業園區還規劃設計了 2,250 個平均功耗 4.5KW 機柜的二期項目,設計院已完成了初勘和改造方案設計,技術上已具備建設可行性”。
那么,誰說的是真的?抑或另有隱情?
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平認為,其中可能存在三種可能,一是機柜建設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無法投入使用,那么上市公司存在虛假陳述的可能;二是機柜存在質量瑕疵,對實際使用影響不是很大,但確實影響對外出租;三是機柜可能質量沒問題,可能只是為了打官司而采取的策略。
作為此次收購的直接方,浙數文化下屬子公司富春云公司在回復記者的書面采訪時表示,“公司對該收購事項目前還處于盡調階段,還存在不確定性,上市公司前期已進行了公告,后續將嚴格按照信披規定,及時公告項目收購情況”。記者撥打被收購方金閣樓公司的工商登記電話,接電話者稱打錯了,隨即電話被掛斷。記者又嘗試聯系此案金閣樓公司的代理律師,但到記者截稿時亦未獲回復。
從浙數文化收購公告在到這次庭審,兩者內容均是圍繞金閣樓公司核心資產虛實展開。一個關鍵的問題是,浙數文化有沒有在9月10日的公告中做出帶有虛假內容的陳述?針對此問題,浙數文化和其子公司富春云公司沉默不語,未作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