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崔曜)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的“司法護航美麗長江”集中調研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在重慶舉行。啟動儀式上,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四省市高法院簽訂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共同建立長江上游跨區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推動長江上游生態環境系統保護,破除區域限制和克服地方保護。
根據協議內容,四省市高法院將把長江上游跨流域水資源保護、岸線資源保護、森林草場和濕地保護領域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行為作為公益訴訟和生態損害賠償訴訟工作的重點,打破行政區域限制,辦理一批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
四省市高法院還將建立九個方面的協作機制,即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管轄權協商機制、探索建立環保禁止令制度、積極開展執行事務協作、建立生態修復協同機制、建立業務交流協作機制、完善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探索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共享專家庫、建立新聞宣傳協作機制等。
在建立生態修復協同機制中,四省市將建立跨區域生態司法修復聯動機制,共同打造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選擇有地域特點和有利于促進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修復的地點,探索建立環境司法聯合修復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