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系券商若成行,再由其設立從事股權投資的全資子公司,既能夠將企業股權收益內部化,又可兼收投資機構的優勢,真正建立融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機制。
近日,國務院會議明確指出,穩步推進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業務牌照。在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中,目前只有中國大型商業銀行還被分業經營束縛手腳。由于缺失“皇冠上的明珠”——證券牌照,大型商業銀行之于資本市場仍然如隔靴搔癢。由于其在中國金融體系中長期處于中堅地位,因此,上述舉措若成行無疑為金融混業的扛鼎之作。
這給沸騰的資本市場又添了一把火。加快混業經營步伐,培育大型綜合金融集團,才能不斷推動資本產品創新和資本市場的壯大。例如,銀行系基金公司設立以來,大大促進了中國資本市場服務主體建設,有效防范和降低了資本市場的風險。資本市場要進一步跨越式發展,不應離開作為金融市場中堅力量的商業銀行的參與和推動。
隨著國內金融競爭格局和金融資產結構的變化,中國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割裂的弊端日益凸顯。比如,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社會融資成本居高不下,最遭人詬病的無疑是資金中間環節過多,即高“物流成本”。
再如,萬眾創業卻難扶持。風險高、成本高、收益低一直是普惠金融發展的桎梏。近年來,商業銀行積極探索以投貸聯動方式解決上述難題,即在風險投資機構評估、股權投資的基礎上,以債權形式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形成股權投資和銀行信貸之間的聯動融資模式。
在投貸聯動業務中,“投”和“貸”各自由投資機構和商業銀行獨立運作,商業銀行自身不參與股權投資。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投資機構和商業銀行的運作邏輯卻產生了沖突,集中體現為“風控”沖突和收益與風險不匹配兩個問題。審慎經營一直是商業銀行必須秉承的原則,對待風險往往以被動防御為主,而投資機構則較為激進。收益與風險不匹配體現為,銀行信貸業務獲取的是息差等債權收益,無法獲得企業成長后的股權性“紅利”,但卻要承擔股權投資的風險。
投貸聯動業務若要取得實質性大發展,就需要有效解決上面悖論。銀行系券商若成行,再由其設立從事股權投資的全資子公司,既能夠將企業股權收益內部化,又可兼收投資機構良好的企業篩選能力和商業銀行嚴格的風控能力的優勢,真正建立融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機制。
在現有監管條件下,分業子公司仍是混業的主要路徑。近日,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被撤回,表明商業銀行難以一個公司或一個業務條線從事多種業務從而進入實質混業經營。
2016年,商業銀行將進行板塊和條線子公司改革,加上大型商業銀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經啟動,在此基礎上,銀行系券商橫空出世,已是水到渠成。中國金融改革呼喚市場化自由并購的先鋒,具備條件的大型商業銀行應抓住市場機遇,以實現跨越式發展。
當然,混業經營是一把“雙刃劍”,既可能帶來規模經濟、范圍經濟、風險分散效應,也可能產生規模不經濟、范圍不經濟和風險傳遞效應。最終將產生哪一種效應則取決于從事混業經營的金融企業自身的條件,打鐵還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