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央行官網發布消息稱,央行行長易綱在2021年香港金融科技周上,就個人信息保護問題發表視頻演講。
易綱指出,要借鑒國際經驗,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從國際經驗看,許多國家采取立法的辦法進行個人信息保護。例如,歐盟2018年發布《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明確了個人對本人信息享有的權利和數據處理機構應承擔的責任,為其他國家制定數據保護法規提供了有益借鑒。
易綱稱,我國歷來重視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工作,早在1992年就出臺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金融機構保護客戶信息的法律義務。今年6月和8月,分別出臺了《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初步建立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
中國人民銀行一直高度重視金融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2005年以來在反洗錢、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征信等領域陸續出臺了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制度。近年來,著力治理金融活動中對個人信息的過度收集現象,以及不同意提供個人信息就無法獲取服務的“霸王條款”。同時,督促提供金融服務的各類機構嚴格按照合法、正當、最小必要原則收集、使用和保管客戶信息,規范機構內部為商業目的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充分保障消費者隱私和合法權益。
“特別是在個人征信業務方面,今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明確個人信用信息的邊界,對個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提供等全流程進行了規范。此外,還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全面剝離與個人征信相關的業務,通過持牌個人征信機構向金融機構提供信用信息服務。”易綱表態,未來,會進一步完善金融領域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制度,并加大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監管力度。(記者 劉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