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公開征求對《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將對在車輛注冊登記環節發現的“大噸小標”等違規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快速預警、聯合處置。
當前,輕型貨車“大噸小標”、超載運輸隱患普遍,小微型載客汽車非法改裝更是屢見不鮮。根據征求意見稿,自本通知實施起,新申報產品除需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強制性標準要求外,還需滿足本通知附件《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規范》關于車輛結構、參數配置方面的要求。不符合的新產品,工業和信息化部將不予公告;除輕型貨車發動機排量要求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產產品,生產企業應立即停止生產,相關機構應立即停止接收相關產品合格證信息。
按照要求,在機動車制造完畢且檢驗合格后實時填報、傳送合格證電子信息,合格證載明的信息應當與《公告》產品技術參數以及產品實際技術參數一致,不得銷售尚未傳送合格證電子信息的機動車。嚴禁為同一機動車配發不同《公告》型號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嚴禁對檢驗不合格、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的車輛出具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車輛生產企業的生產一致性監管,督促車輛生產企業提高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等產品安全技術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地方主管部門重點圍繞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以問題為導向,以重點檢查與“雙隨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進一步完善信息交換和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車輛合格證信息比對制度,對在車輛注冊登記環節發現的“大噸小標’等違規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快速預警、聯合處置,對確認存在嚴重違規情形的生產企業及產品,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暫停或者撤銷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公告》,并將處理結果通報公安交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為了嚴查車輛違規,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嚴格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對“大噸小標”貨車和非法改裝客車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的,一律落實“四個不放過”的要求,依法追究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戚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