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發布《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及處理規范》(GB/T 39892-2021)(以下簡稱《規范》),將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即將實施的《規范》,對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提交方式、內容要求以及技術分析反饋作了進一步的細化和明確。消費維權機構、汽車專業媒體等機構可向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機構提交其獲取的汽車產品質量投訴類信息,提交的缺陷線索報告應包括汽車產品信息、故障信息和報告人信息等內容。
缺陷線索報告全稱為消費者關于產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報告,是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機構綜合判斷產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重要信息來源。
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機構對收到的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的有效性和唯一性進行評估篩選,并將符合要求的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轉交給企業,由汽車生產企業開展故障原因分析并反饋給涉事單位或個人,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確認是否發布召回公告等舉措。
截至今年上半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及其組建的“全國汽車產品缺陷線索監測協作網”共采集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21萬余例,涉及324家汽車生產企業、375個品牌。由此引發的汽車召回數量占總數量的50%以上。
《規范》的實施,意味著車主投訴將成為汽車召回的重要依據,將有助于進一步發現汽車缺陷,推進缺陷產品召回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