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將試行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自愿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市政府發文稱,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按照自愿的原則,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為本人購買經保監會批準、市政府同意的商業醫療保險專屬產品。
自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印發,提出“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補充作用”以來,福州、深圳、重慶、蘇州、南京等多座城市已出臺相關政策,探索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對接。
與其它地方政策相比,上海此次出臺的購買政策僅限本人,未明確提及個人賬戶余額門檻,目前僅設計了兩款商業保險產品類型。
5家保險公司承保
上海探索個人醫保購買商業保險已有一段時間。在2014年12月18日舉行的上海市健康保險高峰論壇上,上海市副市長翁鐵慧就表示,2015年起上海部分地區將開展嘗試商業健康保險與大病醫保的結合,實施大病醫保的商業保險形式,同時探索醫療保險結余資金的統籌利用。
2016年發布的《上海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提出,要大力培育商業健康保險,鼓勵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各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此次通知出臺,標志著政策正式落地,并進一步明確了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公司名單和產品。
在各地出臺的政策中,對承接商業保險業務的公司均有資質要求。目前,上海保監局已經公布了第一批共五家獲準經營的保險業務公司名單,包括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對比各地政策中發現,各地區別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受保人是否僅限本人、有無設置個人賬戶余額門檻,以及商業保險產品類型的差異。
上海出臺的規定要求用醫保賬戶購買商業保險必須“為本人購買”,早前出臺政策的福州、南京也做出了這樣的要求。而浙江、惠州、龍巖、蘇州等地則規定可以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購買,實現“家庭互濟”。
此外,有些地區還設置了購買門檻。
比如,蘇州設置階梯劃定使用限額,在不同范圍內,可用于購買商業保險的金額不同;有些地區規定在賬戶內預留特定金額后才可購買,福州規定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預留5000元后,剩余部分可用于購買;而深圳則提出,基本醫保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余額已達深圳市社會平均工資的60%以上的,可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參保。
此次上海出臺的通知,并未提及余額門檻,而且表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相關產品,可使用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也可用現金支付。
各地出臺的商業保險的產品種類也多種多樣,上海暫時僅設計了住院自費醫療險和重大疾病險兩個種類。據知情人士介紹,考慮到上海老齡化的趨勢,后續上海會增加護理保險。
避免資金沉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為了讓醫保個人賬戶余額“錢盡其用”,多地擴大了醫保支付范圍。如南京醫保可以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療器械,或醫用消毒劑;也可以支付本人健身費用。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李珍認為,此前,個人醫保賬戶出現過一些管理問題,包括資金濫用,甚至有人倒賣藥品。在不放任個人資金沉淀的情形下,購買商業保險是一個相對較好的選擇。
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末,上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380.45萬人,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750.15億元,年末基金累計結存1107.31億元。
上海衛計委主任鄔驚雷曾公開表示,如果在參保人員年輕時,允許其把個人賬戶今年的錢拿出來買明年的保險,貨幣價值的放大效應就會很大。
在基本醫保賬戶中,有著大量結余資金的職工醫保賬戶,成為可以充分挖掘利用的部分。
中歐衛生政策與管理中心主任蔡江南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業醫保在我國長期以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發展起來,上海醫保資金的管理使用比較好,相對比較富余,將一部分資金用于發展這兩類保險,是比較好的做法?!?/p>
不過,李珍也提出,購買商業保險仍然面臨邊際效用遞減的問題。在補充保險已經基本足夠的情況下,再去購買商業保險不是“雪中送炭”,而只是“錦上添花”。
數據顯示,2015年,上海職工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為84.91%。
李珍稱,這個報銷比例額度已經基本能滿足需要,進一步,如果能夠實現家庭賬戶共享,也許能實現醫保真正的功能。
(原標題:上海試行醫保個人賬戶購買商業醫保 未設余額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