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內蒙古共計發放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8.1萬余份。12個盟市所有地市、旗縣(市、區)不動產統一登記全部實現‘頒發新證、停發舊證’。”28日,內蒙古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趙大勇介紹道。
當日,內蒙古召開全區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進展情況新聞發布會。趙大勇表示,內蒙古已在2016年11月30日提前1個月完成國家提出的“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的任務。
2007年我國出臺的《物權法》明確提出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2016年,國土資源部把全面發放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作為工作目標。
內蒙古在2015年12月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的整合,至2016年11月30日,12個盟市全部實現不動產登記“發新停舊”。
此外,“自治區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建設方案已編制完成,預計明年上線運行。今年年底,已有37個旗縣(市、區)的登記數據接入國家信息平臺,剩余旗縣明年年底前全部接入。”趙大勇表示,屆時將實現國家、自治區、盟市、旗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健全自然資源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不動產登記后,對小產權房不予進行登記發證,百姓原有的房屋土地證不需要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