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查處數量的倍增,還是辦案類型的豐富化,以及查辦周期的大幅壓縮,都體現著一個高效、高壓、常態化的資本市場新稽查時代正在到來。面對著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日趨復雜多樣的現狀,證監會加強了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與線索,堅決查處資本市場重大違法行為,全力支持公安機關刑事追責。
業內人士指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密切協同、優勢互補,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多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可以預期,多部門協作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將成為常態。
重點打擊四類犯罪活動
上周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聯合公安部開展打擊防范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劍指“老鼠倉”,這是證監會強化刑事執法銜接工作,構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綜合防控體系的關鍵舉動。
此前,為了形成“上下聯動、區域協同、多警合成”的打擊證券犯罪新格局,公安部正式確定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以及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等五個單位為證券犯罪辦案基地。同時,證監會還與公安部聯合組織了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執法培訓班,就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違規披露等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從行政執法、刑事偵查、審查起訴、司法審判各個環節,對典型案例進行了鏈條式、全方位剖析。
“證監會和公安部的合作由來已久,隨著證券期貨市場快速發展,新型領域違法犯罪案件不斷出現,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違規披露等傳統犯罪行為手法不斷翻新、形式也更加隱蔽,加強部門合作,有助于夯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連接,遏制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多發態勢。”業內人士指出。
權威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證券期貨涉嫌犯罪案件及線索共計159起,超過此前3年移送數量的總和。其中,2016年1~10月案件移送數量達到47起,比去年同期增長34%,成案率明顯提升。
記者從證監會有關部門獲悉,資本市場涉嫌犯罪活動呈現出四種趨勢,一是金融資管領域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多發高發。今年前10個月移送“老鼠倉”案件占比達到50%,案發領域由公募基金向券商、保險和銀行等資管行業蔓延,從業人員共同犯罪、公募和私募內外勾聯苗頭出現。
二是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典型犯罪更趨復雜、新型。2015年以來移送相關案件及線索61起,占比38%。上市公司相關人員與私募機構配合,以市值管理名義操控信息披露節奏,利用信息優勢操縱市場,成為監管執法重點;新業務、新工具、新技術與傳統違法手法相結合,利用高頻程序化交易破壞市場公平已經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關注。
三是利用新媒體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甚至從事“搶帽子”操縱。隨著移動互聯技術廣泛應用,涉及宏觀監管政策、公司經營等不實信息得以廣泛、迅捷傳播,市場危害極大;一些沒有證券投資咨詢資格的機構和人員利用博客、微信從事非法咨詢,充當股市“黑嘴”。
四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手法隱蔽,涉案環節從IPO向并購重組蔓延。欣泰電氣為申請首發上市通過多種手段虛構應收賬款,成為首家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創業板公司。還有的公司為借殼上市在重大資產重組中提供、披露虛假財務報表,涉嫌在并購重組環節欺詐發行。
行政刑事并舉打擊違法違規
記者從證監會有關部門了解到,除了堅決查處、及時移送違法犯罪外,證監會還支持和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對相關案件的后續追責。
一是對多起重大案件提供專業支持。通過專業分析、技術支持、依法出具行政認定意見等方式,全力支持公安機關偵辦利用信息優勢、高頻程序化交易操縱市場案件;全力支持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訴。
二是探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新模式。在“甲醇1501”期貨操縱等案件中,證監會及時做出行政處罰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后續刑事追責形成有力支持。
三是加強研討交流推動疑難案件查處。針對新三板掛牌企業違規披露、私募債券欺詐發行、跨境操縱市場等新型案件,多次會同公安司法機關、國務院法制工作部門進行類案研討。
四是推動夯實證券期貨市場法制基礎。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開展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市場罪的司法解釋起草,針對欺詐發行、信息披露等多項主要證券期貨罪名提出刑法修正意見。
上述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下一步,證監會將在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總體要求下,繼續發揮專業優勢,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機關做好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的查辦工作,切實維護資本市場的秩序和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實現監管執法的市場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共同維護資本市場健康運行。
(原標題:多部門協作提升資本市場稽查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