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對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共識已慢慢形成,至于怎么“混合”,企業摸索出“產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條主要路線。但前者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后者易導致企業股權分散。在這樣的背景下,業內對于國企股權的規范性管理預期更加提升。12月21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對國有金融企業的股權管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國有股權管理效率,防范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股權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和規范國有金融企業增資擴股行為。國有金融企業開展增資擴股業務,可通過公司治理程序確定意向投資方,意向投資方可通過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所掛牌選擇,其中涉及重點子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的,應在履行公司內部決策程序后,將增資方案報送主管財政部門履行相關程序。
這里提到的企業“增資擴股”,已是近年來金融業的一種常態。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表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家出資企業的增資行為應由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監管不到位的情形,本來應當通過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的交易,通過非公開的協議方式就完成了。同時,增資擴股有可能導致企業中的國資成分被稀釋,進而喪失對企業的控制權。不僅如此,“近年來有部分國有企業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進民營企業的投資,開設非法交易場所,在發生問題和矛盾時又拉國有資產背景做擋箭牌”。
對此,《通知》要求,中央管理金融企業和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金融企業國有股權管理情況報告制度。每年5月底之前,各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管理金融企業要將上一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股權管理情況統計匯總后向財政部報告。
對于股權轉讓等管理事項,《通知》也提出,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規范國有金融資產確權、登記、評估、轉讓、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為。按照規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國有金融企業產權進場公開交易力度,實現全鏈條、全過程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股權管理審批工作中出現惡意串通中介機構、泄露上市公司重要信息并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系主任劉澄介紹,防范國有資產流失是國資委多年來一直堅持的原則,基本的防范就是在國有資產股權轉讓過程中,一是加強監督、管理,二是轉讓過程中要規范程序、公開透明。劉澄表示,此次《通知》出臺的背景和目前推廣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改革會涉及到對原有國有資產的估值、估價,需要建立各方的估價系統,確保國有資產既不能夠降低估值,也不能盲目提高要價。同時,既要堅持轉讓的開放性,又要堅持公開公正透明,既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又要加快國有資產轉讓速度,簡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