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2017年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改革將包含五方面內容
最近一兩年時間內,央企兼并重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直是國企改革的熱點話題,相比之下,市場對于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關注相對較少。
12月17日,在第十二屆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金圓桌論壇”暨“金圓桌獎”頒獎盛典上,國務院國資委資本運營和收益管理局局長李冰透露,下一步即將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有關文件。
李冰認為,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從國有企業的實際出發,以建立健全產權清晰的企業為方向,加強黨的建設,完善體制機制,依法規范權責,根據功能分類,把握重點,進一步健全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應該說這項任務是十分艱巨的,主要有三個方面。”李冰表示,首先是規范各個治理主體的權責。按照改革要求,有關方面正在積極研究制定相關文件,包括進一步推動股東監管方式的轉變,實現以管資本為主的變革。
其次,董事會要進一步落實職權范圍,經理層要進一步推動活力的釋放,監事會有效性要進一步提高。在李冰看來,要切實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保證經理層經營的自主權,而且明確法律授權,任何政府機關和機構不得干涉。要針對當前深化規范董事會建設當中的各種問題,進一步規范董事長、總經理行權行為,理順托管代理關系,委托代理關系,切實解決少數董事會虛設的問題。
最后,在推動下一步規范董事會建設方面,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提升董事的履職能力,研究解決外部董事來源不足的問題,積極拓展董事來源渠道,加強外部董事的隊伍建設。
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國企國資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對于即將到來的2017年,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認為,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改革將包含五方面內容,一是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二是探索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三是推進董事會授權改革、四是探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治理機制、五是探索勞動和資本結合的新公有制。
(原標題:國資委:下一步將出臺國企法人治理結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