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今年前三季度穩增長措施已取得了積極成效,經濟進入筑底企穩階段,而債務違約風險在不斷累積的判斷,眼下理應把著力點放到防風險上。在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硬化微觀主體債務約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從根本上化解高杠桿債務風險。這不僅需要出臺有關政策解決杠桿過高的問題,還需加快市場化改革力度,以制度推動政府與市場建立合理的邊界,真正讓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核心動力。面對明年全球經濟及金融市場的諸多不確定性,各方都需制定風險應對預案。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明年工作任務時明確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決心處置一批風險點,著力防控資產泡沫,提高和改進監管能力,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在建立規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方面,我國已通過新預算法和國務院的相關文件,構建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政策體系,并且已卓有成效地運行。同時,在風險總體可控的情況下,國家堅持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規范政府舉債程序,抓好防范化解風險的機制建設。
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領域存在一些新問題,主要是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風險超過警戒線、一些地方還存在違法違規融資擔保、部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不規范等等。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季度全樣本有18.6%的市縣(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負增長或零增長,東北地區更達32.6%。而正增長地區收支矛盾也突出,如湖南和江西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分別為4.77%和5.9%,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同比卻分別增長18.8%和9%,支出增幅明顯高于收入增幅。動態觀察,若失去有效防控,未來金融風險不僅可能因銀行不良資產疊增而引爆,也可能因債務鏈條繃緊甚至斷裂而發生,還會由于各種杠桿資金的驅動而提升,同時匯率市場的波動也可能推波助瀾。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44萬億,較2015年末增長17%;不良率1.76%,較2015年末上升0.09個百分點。銀行不良率已連續五個季度反彈,且“雙升”持續了五年。位列四大AMC的東方資產發布的研究報告估計,銀行業不良貸款率上升趨勢還會持續4至6個季度,新增信貸集中出現不良貸款的時間點較大可能在2017年。
再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院12日發布的地方財政運行報告,當前區域經濟發展差距十分顯著。雖然管理層給地方政府下達了控制債務目標,提出了化解債務風險要求,只是地方政府不僅沒有很好領會決策層和管理層的意圖,反而在想方設法地與決策層、管理層打心理戰,倒逼中央政府做出各種讓步。如此下去,地方債真會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隱患之一。
因此,基于今年前三季度穩增長措施已取得了積極成效,經濟進入筑底企穩階段,而債務違約風險在不斷累積的判斷,眼下理應把著力點放到防風險上。換言之,防風險應作為穩增長的前提。
杠桿率對貨幣政策傳導效率和金融穩定具有重要影響,但要注意的是,債務融資及投資是經濟增長和工業化的必要條件,因此在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需要硬化微觀主體債務約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從根本上化解高杠桿債務風險。為此,國務院《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將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劃分為4個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實施地方政府財政重整計劃。同時,地方政府依法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全部償還責任,中央實行不救助原則。即不再對地方債務兜底。
近期地方融資平臺又活躍起來,再度成為地方政府融資工具,地方政府繼續為企業擔保,形成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或有債務。為此,財政部重申,融資平臺2015年后舉債不屬政府債務,聲言要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建立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對地方政府債務的日常監督機制,依法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對違法違規的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會同有關監管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015年以來,通過規范地方發債,確認部分融資平臺債務為政府性債務,用低成本融資對存量高成本債務持續置換,把杠桿從地方平臺公司轉移到地方政府,調整負債結構,拉長債務期限,緩解了平臺的債務壓力。還有,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發布后,融資平臺承擔的政府投資功能有所弱化,加上融資平臺融資渠道拓寬(PPP、發行公司債、海外發債)、成本下降,融資平臺經歷的那段資金緊張時期已過去,債務風險確實下降不少。而實體經濟信用風險不斷擴大,各類企業違約事件頻發,導致過剩資金更多流入城投債。
去杠桿,并不是一味地壓縮債務,特別在高利率背景下,“緊需求、壓負債”的過程是比較痛苦的,且效果也不盡如人意,更有可能通過資產價格過度向下波動沖擊居民部門資產負債表,因此,需要重新審視“去杠桿”路徑和工具的選擇,“去杠桿”應創新政策框架,采取消化和置換杠桿的方式,而不是轉移和消滅杠桿。對此,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結構性杠桿”,也就是供給側改革方案中的“加杠桿”和“去杠桿”兩個方向,但由于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模糊,以致地方政府深度參與競爭性市場領域,帶來產能過剩,相關政策失靈。所以,解決地方融資難題應集中精力于社會資本,鼓勵以民營企業為核心發展財團經濟,筆者認為,這應該成為今后各級政府政策的關注重點。
只是,地方政府加杠桿畢竟有極限,從長遠計還應進一步規范地方債務管理和融資平臺,加強審計和債務確認,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或擔保透明化,加快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實現此前提出的“構建現代企業制度、擁有獨立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的目標,真正與政府信用剝離。
實施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首先需提高地方政府動態監測、實時預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政策儲備,推進風險防控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確保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化解債務風險不僅需要出臺有關政策解決杠桿過高的問題,還需加快市場化改革力度,以制度推動政府與市場建立合理的邊界,讓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核心動力。若能將以上措施結合起來綜合施策,地方政府有望平穩化解債務風險,減輕對平臺公司的依賴,并為地方企業尤其民營企業找到更多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地方政府也可借此減輕諸多壓力。
明年全球經濟及金融市場面臨很多不確定性,我們需要密切關注其變化趨勢,各方都需提前制定風險應對預案。
(原標題:當前須將嚴防風險作為經濟穩增長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