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持股倉位在4.95%又迅速賣出,離5%的“舉牌”線咫尺之遙,對個股行情產生重大影響的同時,卻無需遵守舉牌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部分險資“買而不舉”的“準舉牌”現象引發監管層高度關注。
近日,保監會決定暫停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資業務。游走在灰色地帶的“準舉牌”現象在業界引發廣泛探討。
部分險資“準舉牌”擾動市場
所謂“準舉牌”,是指投資者增持上市公司較大比例股份但不突破5%,從而無需履行達到5%時的權益變動報告義務,也無需遵守短線交易規定、履行減持后的權益變動報告義務等。近年來,類似這樣的“準舉牌”現象在A股市場不斷出現。
一位市場人士稱,一些資金在臨近報告期末針對中小市值公司進行增持,報告披露,引發大量資金跟風后減持獲利。這是當前“準舉牌”的一種典型操作模式。這種模式在某種程度上利用了市場的“灰色地帶”。
“從現行規定上看,一些資金買入股票不到5%的舉牌線,再賣出股份并不違法。”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認為,但作為被視為應該秉承價值投資理念的保險資金,“三天建倉,一天清倉”與其肩負的責任不相匹配,給險資聲譽帶來負面評價。
不久前,保監會、深交所分別約談恒大人壽主要負責人,明確表態不支持保險資金短期大量頻繁炒作股票,要求恒大人壽應秉承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和穩健投資原則,穩健審慎開展投資運作,防范投資風險。12月9日,保監會宣布暫停恒大人壽委托股票投資業務。恒大人壽有關人員表示,將切實落實監管要求,完善股票投資運作機制。
“散戶化”中潛藏風險
在不少業界人士看來,“準舉牌”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一個現象,在肯定多數保險機構財務投資、長期投資的同時,也應關注部分險資短線炒作帶來的風險。
上市公司2016年三季報顯示,剔除公募基金、個人、社保基金、證金公司等主體的持股記錄外,深滬兩市有1511家上市公司的前10大流通股東中共存在3059條持股比例介于1%到4.99%的股東持股記錄,其中持股比例為3%以上的有464條。
2016年,有31家保險公司持有253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在1%到4.99%之間,其中恒大人壽、君康人壽、泰康人壽、天安保險較為活躍。
“不同于2015年下半年的險資舉牌潮,市場普遍認為保險資金是資金性質偏中長性的投資,當下的部分險資投資風格可能更傾向于‘散戶化’。”深圳紫金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員陳紹霞認為,前期不少機構發行了大量的萬能險等短期理財險,三、四季度或進入現金流壓力較大時期,資金則具備較大動力配置于流動性較好的股票上。
同時,對于部分險資而言,精準持股至接近5%的“舉牌線”,不僅可以回避公告,降低行蹤曝光度,還可以在增持減持行為上免受舉牌帶來的諸多限制。但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部分險資“買而不舉”“快進快出”的現象背后,隱藏著諸多金融風險。
在機構投資者的拉抬下,一些個人投資者受到損失。“本以為跟著‘土豪’能賺錢,也就跟著買了,沒想到自己成了‘小韭菜’。”深圳股民小張說。
在部分險資“買而不舉”,散戶熱炒“準舉牌股”的背景下,不少業界人士擔憂市場投機情緒、“脫實向虛”的加劇。財經評論員皮海洲說,險資作為一種機構資金,理應成為A股價值投資、長線投資的楷模。如果借助“買而不舉”達到短線獲利出局的目的,這只能加劇股市的投機炒作之風。
堵漏洞規范“準舉牌”
在不少業界專家看來,針對當前部分險資“買而不舉”“快進快出”的傾向,監管部門應對“準舉牌”現象高度關注,完善相關監管措施,以此督促保險機構做好資產負債匹配、審慎對待權益類投資,防范資金風險,避免短線炒作行為加劇市場投機。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說,除在上市公司季報或半年報進行披露之外,建議增加常態化利用問詢、約談等機制,加強短期異動較大股票、機構投資者的信息披露。
“可以研究提高前十大股東持股信息的披露頻率,如證券變動月報制度,從而起到持續信息披露的作用。”陳紹霞表示,但如果強化股東信息的披露,需要一并研究披露制度變化會給市場帶來哪些影響,如會否引導市場過度關注股東的短期行為、投資者的交易行為會否因此發生變化等。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險資應遵從責任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原則,盡力控制風險,而不應“快進快出”淪為“大散戶”。
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13日表示,要健全監管體系、加強現場檢查。查實查深查透違規問題和風險隱患,堅決剎住保險資金運用的歪風邪氣。特別是對個別保險機構在股票市場“快進快出”的投機行為,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加以規范。
(原標題:“準舉牌”挑戰監管 業界呼吁完善規則堵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