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2日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
具體措施為: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對于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職工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其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但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四、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