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資金監管再升級 中介不得私設二手房監管賬戶
來源:北京晚報
從12月15日起,如果買房時中介機構提供的是其公司名下的監管賬戶,買房人就可以堅定地拒絕。12月15日起,北京市對二手房交易的資金監管將再度升級,不僅全市各區縣都將納入監管范圍,且明確中介機構不得私設監管賬戶。
曾有過買房經歷的人可能都曾體驗過,簽了合同、付了首付款后,就有一段焦慮期,總擔心在繁瑣的過戶手續辦完之前,賣房的業主突然變卦,自己支付的大額首付款有可能打了水漂。“先付款還是先過戶”,資金安全一直是二手房交易的核心問題。
2013年起,北京市開始對二手房交易實行資金監管制度,已陸續推行到海淀、西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1個區。按照制度設計要求,二手房交易中,買方先將除了貸款額之外的交易資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由銀行予以短期凍結,待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完成后,再由監管機構將監管資金劃入二手房賣方的銀行結算賬戶。這樣,通過監管銀行的“第三方”作用,保證了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的資金安全,買家不用擔心錢打了“水漂”,賣家也不用擔心買房人惡意拖欠房款。
然而,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著部分中介機構“打擦邊球”,或者不主動提示買賣雙方應執行資金監管,或者將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自有賬戶設為監管賬戶,買房人的錢實際上是存入了中介機構自己的“資金池”中。買房人廖女士就告訴記者,此前自己在買二手房時,雖然走了資金監管,但監管賬戶是中介機構自己的,“我也提出過使用第三方銀行的專用監管賬戶,但被中介機構拒絕了,說是在它那買房必須走這個賬戶。”
“之前,北京的資金監管管得沒有那么嚴格,很多小公司是不走資金監管的,也有大公司設的是自己的賬戶,再利用賬戶中的資金去違規高息借貸。”一位經紀人士介紹,由于二手房買賣通常有2到3個月的交易期,遇到置換的“連環單”,交易期甚至可以達到半年,這個時間差就成為中介機構違規操作如“首付貸”等金融產品的便利條件。
“以上這種情況,在12月15日之后就屬于違規了,按照要求,12月15日之后,二手房交易網簽值的部分必須走資金監管,而且必須是監管到由房屋管理部門所給出的賬戶。”該人士表示。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官方認證。日前,市住建委下發文件,明確規定從12月15日起,包括東城、朝陽、通州、順義、昌平、大興在內的6個區,也將納入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范圍內。這也意味著,全市所有區域都得執行二手房的資金監管。同時,文件中特別強調,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資金,不得利用客戶資源和信息優勢強制提供擔保、金融等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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