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業破產重組須堅持市場原則與法治方式”,“政府出臺的產業政策要兼顧合理、合法、公平。”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蘇澤林、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等著名專家在3日舉行的“2016破產重組實務研討會暨供給側改革法治論壇”上表示。
蘇澤林表示,僵尸企業的本質是大量地占有有限而寶貴的市場要素資源,但卻不能產生滿足市場需求的有效供給。為了釋放這些寶貴的資源,并借助于市場將其重新配置到能夠產生有效供給的狀態,需要盡快完善破產重組制度和機制。在此方面,應做到“三個尊重”,即尊重市場、尊重企業的主體地位、尊重法治,通過法治方式,運用法治思維,完成對僵尸企業的處置。
江平表示,在僵尸企業處置過程中,政府的產業政策很關鍵,政府出臺的產業政策要兼顧合理、合法、公平。“不能只扶持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也有僵尸,民營企業的僵尸不補貼,就會形成產業政策方面的歧視,只補貼國有企業,不補貼民營企業,這也不合理。所以,盡量不要使用政府補貼的辦法。”
江平強調,如何把產業政策提高到法律層面,這是當前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這是因為,“提升為法律就可以避免暗箱操作,避免暗箱操作里的錢權交易。更多地讓人們看到法律依據,同時國家也有配套的一些機構來實施國家扶持政策,就會大大增加透明度。”
(原標題:專家:處置僵尸企業須堅持市場原則與法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