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兗礦、陜煤化、龍煤、伊泰、晉能、開灤、冀中等12家地方重點煤炭企業與華能、華電、河北鋼鐵等電力、鋼鐵等主要用戶企業簽訂了中長期合同。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當日電煤合同簽訂量超過1億噸,煉焦煤簽訂量達5750萬噸。全國煤炭交易會期間,鄂爾多斯、榆林兩地還將組織專場簽約活動。
11月,神華、中煤、山西焦煤集團與電力、鋼鐵企業簽訂了中長期合同,在行業內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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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推進煤炭中長期購銷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國家發改委、國資委11月30日下發通知稱,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決策部署,促進煤炭及相關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積極推進煤炭中長期購銷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國家發改委、國資委同交通部、國家能源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保障煤炭中長期合同履行的意見》。
意見表示,要充分認識煤炭中長期合同的重大意義。簽訂中長期合同是煤炭供需雙方建立長期、穩定、誠信、高效合作關系的重要基礎,對于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和價格平穩,促進相關行業健康發展和經濟平穩運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指出,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尊重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完善合同條款和履約保障機制,提高中長期合同比重,鼓勵支持更多煤炭供需企業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簽訂更高比例中長期合同,大型煤炭、電力、鋼鐵企業要發揮示范和表率作用。
意見還表示,完善價格形成機制,促進價格平穩有序;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提高合同履約率,鼓勵支持大型煤炭企業與電力、冶金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建立健全合同履約考核評價;強化激勵和保障,營造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良好環境。
意見還強調,強化經營業績考核。國資委將中央煤炭、電力等企業履行長期合作協議的情況納入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范圍,對于未有效履行協議的企業,將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剔除。(來源: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