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信心,又多了一層法律保障。
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對外公布。
《意見》提出,要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增強人民群眾財產財富安全感,增強各類經濟主體創業創新動力。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增強企業到地方投資的“安全感”,特別是增強民間資本參與近兩年中央和地方力推的PPP項目的信心。
有東部地區招商部門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意見》的執行,關鍵看違約是否真正列入官員的考核或紀委監察范圍。另外企業投資要做好“盡職調查”,企業投資前,要看看這個地區以往的誠信記錄和財政收入,有違約記錄的地方,謹慎投資。
規范政府信用
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到地方投資前,如何做好當地政府信用的“盡職調查”,已經是一門高難度且重要的功課。
11月28日,北京一家到西部投資的大數據企業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他們和當地政府合作,最大的變數,可能就是當地一把手升遷調走。“這一屆政府重視大數據,領導懂大數據,下一屆怎么辦?”這是很多企業考慮的一個問題,官員的人事變動,企業界十分敏感。
政府換屆、領導班子更替,新官不理舊賬的風險,已成為企業在地方投資項目的風險考量元素。投資前,盤算時間,摸清當地官場升遷圖譜,也是很多企業到地方投資的必備功課。
特別是一些涉及跟政府長期合作的,比如智慧城市建設項目、政府數據開放項目等,包括當下推進的PPP項目。
企業的風險考量,不乏前車之鑒。有學者研究上世紀90年代至今試水PPP模式的16個典型失敗案例。研報分析顯示,政務誠信風險是風險之一,即政府不履行或拒絕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而給項目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危害。研報提到的政府信用風險案例,包括江蘇某污水處理廠、長春匯津污水處理廠和湖南某電廠等項目。
《意見》此次明確提到政府誠信問題。
其中提到,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兌現向社會及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因違約毀約侵犯合法權益的,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意見》還強調了“政府毀約”的程序問題,即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企業和投資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民間投資需“安全感”
2016年以來,民間投資增速斷崖式下滑的問題,引起各方高度關注。國務院曾為此專門派出9個督查組,赴18個省份督查。東北地區滑落尤為嚴重,其中遼寧在2016年1-6月民間投資,為58.1%的負增長。
“網上有一種說法,叫‘投資不過山海關’。東北可千萬不能讓這種說法變成現實啊!”10月18日的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推進會議上,李克強總理語重心長地說。如何解決民間投資下滑的問題,多次成為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重點議題。
在一些參與PPP項目的從業者和官員看來,《意見》或一定程度上給企業民間投資以信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2016年11月19-20日舉辦的鳳凰財經年會上,這份當時還未公開發布的《意見》,被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和中國社科院原副院長李揚同時提到,他們稱其對于恢復民企信心“極其重要”。
事實上,政府招商糾紛時有發生。有部分企業因各種原因,沒有按照引資合同約定投入生產,存在以投資掩蓋圈地謀利的惡意投資行為;也有上面提到的政府失信問題。
李揚說,對于民營企業,現在是讓他們恢復信心的問題,大家說的資本外流,有很多與這有關。
上述《意見》對政府行為規范的法律效果如何?11月28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東部和中西部的招商部門官員,以及參與PPP項目的律師。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濤表示,文件的出臺對他們正在做的PPP項目,或許能有一些幫助。信用社會,首先是政府守信,不能只是要求被管理者守信,而管理者法外。
東部某地級市招商局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企業和政府簽訂的協議,一定要仔細考量是否能經受得起政府審計。企業投資前要看看這個地區以往的誠信記錄和財政收入,有違約記錄的地方,謹慎投資。對于《意見》的執行,他表示,關鍵看違約是否真正列入官員的考核或紀委監察。
(原標題:政府需守信踐諾 民間投資期待法治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