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認識還有待提高。“重研發、輕轉化”“重論文、輕專利”等現象仍然存在。
在11月2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了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修訂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注入了新的活力。僅2015年,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輸出技術合同9.8萬項,成交額達874.7億元(人民幣,下同)。到2015年末,全國各類技術市場達1000余個,年成交額9835億元,同比增長14.7%。至2015年,科技企業孵化器總數達2530家,當年在孵企業數達10.2萬家。
全國人大常委會于7月至8月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中,一些單位和科技人員提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向企業流動的機制尚不健全;按照現行的人才計劃、項目計劃、學科評估等方面的評審機制,人才引進、人員考核評價和職稱晉級,仍側重以縱向科研、論文發表等指標為導向,影響了科技人員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報告建議進一步推進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對創新人才實行股權、期權、分紅激勵等措施,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讓不同崗位的創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得到合理回報。
同時,依法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機制,落實對從事基礎和前沿技術研究、應用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等不同活動人員的分類評價制度,充分調動創新人才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實現人才價值與轉移轉化的價值相匹配。
王晨表示,要加強產教融合、校企聯合,培養造就一大批熟悉市場運作、具備科技背景的創新創業人才。發揮企業家在創新創業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建設專業化技術經紀人隊伍,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的水平和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