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組留“問題清單”: 江西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有硬傷
10月25日~29日,環境保護部派出的環境執法監管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第五督查組在江西省檢查,聽取江西省環保廳匯報,查閱近400份有關資料,還現場檢查了南昌、九江兩市13家企業和2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第五督查組組長馮曉波28日代表督查組向江西省環保廳通報督查結果,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指出了問題,如飲用水水源地專項行動存在硬傷,部分重點工作進展緩慢。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隨行采訪了解到,第五督查組在離開江西時,專門留下了一份“問題清單”,要求江西省環保廳進行再督導,明確任務完成時限,全面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關系到11省市5億多人飲水安全,與此前督查組在福建省檢查內容有所不同,督查組在江西,主要精力用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內容的檢查上。
青云水廠是南昌市最大的現代化自來水廠,日供水能力60萬噸,占南昌市自來水日總供應量的一半以上、昌南城區的三分之二。督查組在檢查時發現,青云水廠取水口下游300米左右建有一家江西造船廠,雖然該廠在檢查時處于停產狀態,但廠內設有排污口且有居民居住,并都處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存在污染水源保護區的風險。
10月28日上午,督查組在九江市冒雨檢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情況,發現兩處飲用水水源地的一級保護區內有11個泊位、二級保護區內有23個泊位,但整治不到位。
當日上午,本報記者隨督查組現場檢查時還注意到,在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城市污水管道正在排放污水,黃色的污水夾雜著生活垃圾直接流入飲用水取水口附近,與清澈的江水對比鮮明,沿岸還有大片菜地。
督查組也肯定了江西省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方面所做的努力。江西省環保廳副廳長羅小璋介紹,江西省早在環保部安排部署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專項行動前,已完成了省內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截至目前,江西省35個地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部依法劃定了保護區,除新批復及停用的4處水源地外,其余水源地基本設立了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
根據部署,此次督查重點查9個方面,包括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情況、地方環境執法大練兵組織開展情況、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進展、取締“十小”企業工作開展情況、《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執法情況、重點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開展情況、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落實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制度情況、“網絡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情況等。
督查組給江西省開出了“問題清單”,就上述9個方面一一列出了存在的問題。除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存在的問題外,其他問題還包括:重點工作開展進度慢、信息公開工作不到位、基礎工作不扎實等。
江西環境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完成率剛過六成,加之剩余工作往往是難啃的“硬骨頭”,在兩個月的時間內完成任務難度極大;日常環境監管動態信息庫尚未建成、無法輔助開展隨即執法檢查;“十小”生產項目取締清單中企業過少,僅22家,但實際清理數量已經達到153家。
取締“十小”工作中,南昌未公布取締“十小”工作情況,九江僅公布3家列入省內取締名單內的企業。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工作情況未向社會公開。
基礎工作不扎實。督查組發現,在日常監管隨機抽查中,江西省環保部門僅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了執法記錄,對于檢查未發現問題的企業僅設立了內部臺賬,沒有現場執法信息、地理定位、系統記錄等重要信息。
四個配套辦法執行中,執法檔案卷宗管理混亂,行政處罰案件未形成完整證據鏈。重點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中,牽頭部門和實際抽查部門信息交流不暢,省廳關于督查、抽查工作的資料不全。
此外,執法人員缺乏基礎法律意識,對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不足,業務素質不能滿足新形勢下的工作要求,監察部門對企業的管理要求、監管措施等缺少書面材料作為證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