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昆山張浦財政以政府發文形式出臺《加強和規范村級經濟合同相關規定的通知》,明確了發包程序、合同期限、價格指導等硬性規定,并加強了責任追究約束,完善了長效管理機制,積極推進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一是理好“舊賬”。對于早年簽訂的長期合同存在出租面積不符、租金低于現行標準價格等現象的,在咨詢律師意見后,按現行制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或補充合同,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包袱。
二是收好“欠賬”。對于存在拖欠租金的承租人采用法律手段進行催討,并視情況終止續簽合同。對村級管理加強“收繳率”的考核,保證合同履約管理的合理性、嚴肅性,最大程度保證集體利益不受損失。
三是算好“新賬”。對于存在環保、消防等安全隱患的危舊房屋到期后停止出租,列入村級“三老”資產置換,將置換后的土地、房屋價值統一投資入股鎮強村公司,通過抱團發展的方式,做大、做強村級集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