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來,為維護股價,萬科已累計回購股票7295.49萬股,涉及資金約12.9 億元。近日的2021年股東大會上,萬科董秘朱旭還表示:“接下來如果股價滿足條件,萬科還將會盡力去做回購。”
除此之外,萬科的高管們也親自下場,董監高人員郁亮、王海武、解凍、朱旭、韓慧華、闕東武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共計25.67 萬股,增持金額近449萬元。
增持還沒有結束,按照此前披露的增持計劃,萬科的董監高計劃在6 個月內,合計增持金額將不低于2000 萬元,也就是說目前僅用掉了約1/5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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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萬科的董監高以個人身份增持萬科股票,還是在2015年的10月,時任萬科首席財務官和上市公司董事的王文金增持3.07萬股。萬科的事業合伙人機制在2014年成型,之后多是以盈安合伙的名義增持。
但2015年的增持和今年并不同,畢竟2015年還是萬科銷售額創行業新高、凈利潤增長15%的年份。去年凈利潤接近腰斬之后,郁亮帶頭降了薪,包括郁亮在內的在公司任職的八位董監高合計降薪一半,共計減少薪酬約2400萬元。
收入減少了2400萬元,還要花2000萬真金白銀增持,不僅讓人感嘆,這一進一出,萬科的董監高可是“虧”了4000多萬了,今年如此大的增持規模,頗具魄力。
同時,萬科這波增持還不僅讓人好奇,萬科的職業經理人到底賺了多少?舍得如此大手筆。
近日,一紙法院判決書揭秘了萬科城市總級別的勞動回報。
千萬年薪僅萬科和龍湖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勞動爭議民事一審判決書顯示,曾任萬科青島城市總經理的周應杰,因薪酬糾紛,將萬科告上法庭。雙方的焦點在于年終獎和經濟利潤獎應不應予發放。
按照判決書里的內容,周應杰在2015年2月從中海跳槽至萬科,任青島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約定第一年月固定工資稅前5萬元,全年按照12個月付薪,連續工作滿12個月,可獲得稅后獎金330萬元,勞動合同期限從2015年2月9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萬科過往年度報告顯示,萬科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年度獎金和經濟利潤獎構成。每年提取的經濟利潤獎金,在提取后的三年內屬于遞延封閉期,此時其為受限獎金;獎勵對象委托第三方對受限獎金進行投資管理并獲取投資收益,也相應承擔投資損失。
2016年,作為萬科經濟利潤獎集體獎金的獲得者,周應杰與深圳市盈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簽訂了《萬科經濟利潤獎金集體獎金獲得者集體財產共同管理計劃協議書》。
工作的第一個年頭,周應杰的收入是390萬元。第二年,周應杰固定工資升至78000元/月(均為稅前)。此時,這個數字還是行業里較為中等的水平,一位地產獵頭告訴《鳳凰WEEKLY地產》:“碧桂園、恒大、融創的城市總的薪酬基本都是數百萬級別。”
但這并不是周應杰薪酬的全部。
到2020年3月合同期滿,雙方就年終獎和經濟利潤獎對簿公堂,最終一審判決,判被告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應杰補發2015-2020年度“年終獎”(稅后)約1024萬元;以及支付2016-2019年度的經濟利潤獎金共計3574.09萬元(稅后)。
加上這些獎金之后,周應杰的年薪超過了1000萬元。正如周應杰向法庭陳述的,他當時選擇從工作18年的中海跳槽至萬科,是“基于萬科對經濟利潤獎和項目跟投等美好幸福的描述及其可帶來巨大的勞動收益所吸引”。
“中海給不了他那么高的工資,城市總能過千萬的龍頭房企,只有萬科和龍湖。”一名中海城市公司員工對《鳳凰WEEKLY地產》說。
2017年,顏建國從龍湖回歸中海時,“個人損失”堪稱巨大,當時中海地產管理層人均薪酬不過300余萬元,最高薪酬者也不超千萬。以至于業內調侃,顏建國放棄了高薪,選擇回到穩定的體制內。
上述獵頭還說:“萬科的城市總薪酬水平,等同于碧桂園、恒大、融創他們的區域總,萬科的區域總的薪酬更高,所以幾乎沒有萬科的區域總辭職后跳槽的,都是創業。”
另一名地產獵頭透露稱:“這還不包括隱性收入,一些萬科城市總經理的真實收入,超過了2000萬。”
經濟利潤獎是不是薪酬?
不過,萬科的巨額經濟利潤獎不是想拿就能拿到的。
2017年5月,萬科青島公司安排了一位新的總經理,周應杰被調整為青島公司副總經理。2018年8月,新總經理對周應杰進行勸退,周應杰在11月給公司發郵件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當時青島公司沒有給回復。之后,周應杰就沒有去萬科上班了。
直到2020年3月合同期滿,萬科通知周應杰辦理離職手續,雙方的矛盾爆發了。
周應杰認為萬科尚欠其2015年經濟利潤獎、2016年至2019年常規獎金及經濟利潤獎以及經濟利潤獎的投資收益等。
萬科對常規獎金的數額認定與周應杰存在分歧。更大的分歧在“大頭”經濟利潤獎上,萬科不同意支付2016年之后的經濟利潤獎,因為萬科認為周應杰不具備獲得條件。并且,萬科主張經濟利潤獎的投資收益是投資行為產生的,不屬于勞動爭議受案范圍。
從這個表述來看,萬科一直沒有把經濟利潤獎當作勞動收入范疇。多名萬科前員工告訴《鳳凰WEEKLY地產》,他們所理解的也是這樣,這個獎不在工資范圍內。
但最終,法院認定:萬科的經濟利潤獎屬于薪酬。
法院認為,首先,萬科的年報中都明確了薪酬體系里包括了經濟利潤獎;其次,萬科經濟利潤獎的制度設計、適用人員、管理及發放方式、流程均有嚴格的方案流程,周應杰作為享有資格的管理人員,在2015年獲得經濟利潤獎后,萬科辯稱此獎金系“公司自主管理事宜,沒有相關制度,可以任意取消”的主張,沒有證據支持,應承擔相應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院進一步確定,2015年的經濟利潤獎,因周應杰與萬科簽訂了協議,應視為周應杰對該年度獎金數額的認可,2016-2019年度,因萬科未盡到舉證義務,周應杰主張以公司相同級別的其他高管人員的標準計發此項,法院予以支持。
按照法院判決的支付金額來計算,一個青島城市總在2016年-2019年度的年均經濟利潤獎約為900萬元。這個數字甚至超過了一些董高監。按照萬科2020年度報告,時任財務負責人的韓慧華在2019年拿到的經濟利潤獎是稅后375.9萬元,董事會秘書朱旭是722.3萬元,職工監事闕東武是609萬元。
萬科一線主理人不僅高薪,在過去多年還具有相當大的自主權。直到集團慢慢收權,2021年6月,從深圳搬遷至上海的“研究與開發專業公會”改組為開發經營本部。萬科開發經營本部首席合伙人兼CEO張海表示在今年初的年度業績會上表示,萬科投資拿地額度不再分大餅,投資更加集中。
隨著萬科整體利潤的下滑,可供提取的經濟利潤獎自然也減少,再加上一線公司被收權,周應杰可能踩到了萬科城市總收入的歷史高峰。